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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7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邮编9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旅游职业学成立于2010年3月,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职校。学地处武陵山腹地重庆市黔江区,校园占地312亩,校舍面积14万余方米。现有在籍学生6000余人。
学按照以旅游专业为主体,以民族技艺与语言文化为特色,以智慧旅游为支撑的专业群建设思路,建有工商与旅游管理财经与旅游商贸艺术与文化旅游外语与涉外旅游智能制造与旅游交通大数据与智慧旅游等六大专业群。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财经与旅游商贸系智能制造与旅游交通系外语与涉外旅游系艺术与文化旅游系马克思主义学大数据学教融合发展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心10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园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统计与大数据分析金融科技应用移动商旅游英语商英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民族传统技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学前教育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空乘智能控制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机场运行服与管理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28个专业。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2022年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空乘导游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专业有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9空乘专业代码5机场运行服与管理专业代码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代码9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代码4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金融科技应用专业代码2统计与大数据分析专业代码1移动商专业代码3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代码4。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家助学贷款家助学金家奖学金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旅游职业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2.招生服
学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邮编9
招生部门重庆旅游职业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旅游职业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